药品是用于疾病的治疗、诊断和预防的,保健品是用来保健和辅助治疗的,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应该如何区分呢?
第一:生产审查程序不同。药品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它的生产及其配方的组成,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毒理的严格检查和多年的临床观察,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不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这样,属于药品的必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而保健品则没有这个过程,没有明确的治疗作用。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空气的清洁度、无菌的标准、原料的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制药厂的质量控制要求,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其生产过程的标准要比药品的生产标准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