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一场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的专题研讨会议在京召开。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围绕聚焦医药领域带金销售等商业贿赂问题,就医保部门如何运用价格和招采工具,靶向打击带金销售等商业贿赂顽疾开展讨论。
据悉,会议方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推进医药购销环节征信体系与惩戒体系建设,力争用较短时间提出一套能操作、能落地、能见效,精准惩戒医药商业贿赂问题的具体措施。
与会专家和行业协会代表均认为,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已经对医药产业、医药卫生事业产生了严重侵蚀,国家医保局启动此项研究,意义重大,正当其时,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致力净化医药市场环境,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的组合拳之一。
老办法,我们还是用几个问题来梳理一下未来这一政策工具的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问题1:国家医保局希望借助这一工具解决什么问题?
问题直指多年来医药购销环节的痼疾——商业贿赂,俗称回扣。也是近十年来CCTV对于医药行业新闻报导的聚焦点之一——从天价芦笋片到高州医院按药品处方金额比例收受贿赂,再到GSK事件。
回扣行为哄抬药价、刺激药品滥用、浪费医保资金、损害患者健康、败坏社会风气,危害极大。
不刺破这个毒瘤,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
问题2:国家医保局希望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回顾一下另外两个问题:
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下,对于已经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是如果处理的,可能存在哪些提高空间——从“裁判文书网”记录的行贿案件判决结果来看,商业贿赂中的受贿方均承担刑事责任,但行贿方是否受到处罚未予提及,或是另案处理;
近两年“两票制”+“营改增”改革后,行业内大批CSO公司涌现,大量生产企业利用CSO规避商业贿赂风险。
从会议方透露的初步思路来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近期可能就是单刀直入,直奔已经坐实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价格折让、限制挂网、信息披露等手段实施惩戒,形成精准打击。
远期可能会从整体上构建医药购销领域的征信体系,将企业的价格、销售、配送过程中的具体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和采购挂网挂钩,甚至寻求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形成全面打击。
研究的关键点是将违法惩戒与生产企业失信惩戒关联,从而进一步与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联,与药价相关联。这就意味着:
生产企业信用记录的建立,很有可能基于从某一时点开始记录在案的商业贿赂违法惩戒事件中统计形成。过去这些记录即使对行贿当事人进行了处理,但没有连接到生产企业的信用记录上;
对CSO或药品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惩戒将影响对应生产企业的征信体系记录;
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生产企业的征信体系记录可能影响到招标综合评分,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能直接成为降价要求的依据。目前虽然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不涉及综合评分,但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并不多,大部分药品的集中采购目前仍然在省市级层面开展。在近期发布的一些药品采购文件中(例如武汉市带量采购),综合评分仍然是普遍适用的工具。
伴随着今年药品管理法的更新,未来医药购销环节征信体系与惩戒体系也将由生产企业扩展到持证商。
问题3:这是否意味着国家医保局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行政管理?
这一举措当然不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首先,如何处理好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关系,一直是行业和学界关注的问题。但在惩戒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的问题上,大家认识高度一致,都认为基于商业贿赂实施的竞争,已经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其次,医保局作为药品的采购方,根据供应主体的信用程度,选择可靠的合作对象,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依照合同法实施的,也是为患者利益负责的内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