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9月1日河南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2019年12月31日凌晨起,河南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对于此次调整,河南公立医疗机构早在12月下旬就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胸科医院物价办副主任雷玉菲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她又一次在电脑上认真核对了涉及调整的项目和价格。
在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院区,12月30日上午,该院区信息中心把相关信息汇总导入系统之后,又进行了一次测试,确保在31日零时切换系统时万无一失。同时,他们制订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举措。他们提醒临床科室从30日23时到31日2时,不要开具电子医嘱,如有急诊患者,通过纸质医嘱先期开展治疗,等系统切换后再进行计费,确保信息系统切换能够平稳过渡。
目前,北京、湖北、浙江、福建等多省掉公立医院已经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这项改革,究竟会对医疗系统产生怎样的影响,是不是会明显的降低百姓的就医负担呢?
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中明确,从201912月31日零时起,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实物等任何形式的折扣;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整体解决。同时,通过降低大型仪器设备诊疗和检查、检验项目及少量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周边地区项目的价格,适当拓宽调价空间,进一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明确感觉到,改革降低了耗材掉价格,提升了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过度医疗的情况,改变目前医药补医的不正常机制,让医生的劳务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所以综合来看,这项政策是力求平稳过度,不会对整体医疗费用的下降产生立杆见影的效果,有利于建立良性的医生薪酬体系,降低国家医保资金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建立良性的医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