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4日),安徽省医保局公布文件《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做了进一步规划。
从文件来看,药品实施范围主要为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并且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竞争较充分的临床常用过评药品。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表示:会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
在安徽省上一轮带量采购中,药品范围为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竞争较为充分的临床常用未过评药品及通过一致性评价小于3家的药品。
某种程度上,从安徽省的文件可以看出,过评产品不参与「地方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各省的共识。
与此同时,安徽省强调,未来会上下联动,分层推进:积极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组织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落实长三角医保一体化要求,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药品联盟采购;有序推进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对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示范指导和统筹调度。
也就是说,安徽省作为老牌医改省份,提出了「分层」推进带量采购的概念:从全国集采到省级/省际带量采购,再到市级带量采购多层嵌套,这或许是一个典型信号。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零售部采购经理贾小庆告诉赛柏蓝:目前带量采购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梯度以及联盟维度的采购体系,分层的最大好处可以“照顾”到区域用药习惯。针对分层,他更看好的是省级主导的模式,国家级“抓大”,省级“放小”,才是成熟的带量体系。
“目前带量采购在一些地方已经泛化,原本是过评可以入局,慢慢的未过评也可以入围,只依据上一年度的销售排名,进行带采,原则是以节省医保资金为主。”
他表示:分层的好处在于可以“照顾”到区域用药习惯,毕竟南北用药还是有差异的。
多个带量采购同时进行
除了分层采购的模式,山西省也因同时参与了多个采购联盟而引起了业内的广泛讨论。
比如,山西省参与了陕西牵头的11省联盟(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四川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
对此,贾小庆认为:山西省参与的组织带量采购是由陕西省牵头,环西部、西南十省联盟带量采购,之所以参加联盟形式的带量采购,根本的原因是基于体量的问题,同样的也有四川牵头的六省二区和重庆市牵头的五省联盟带量。未来联盟采购可能成为主方向,毕竟联盟的影响力还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