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全省将遴选5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根据《通知》,吉林省将依托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立覆盖全省的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据了解,吉林省将遴选1家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发挥省级示范作用,承担省级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的优化及推广等工作;遴选4家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优化中医诊疗设备,规范中医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