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17日讯 众所周知,在当前整个医药行业内,诊所是目前最分散、数量最多、质量最参差不齐的板块。同诊所最类似的药店板块,通过这几年的高速发展和资本的大量进入,已经摆脱了散、乱、差的局面,连锁化率早已过半,涌现出大量规范的跨省区、全国化的知名连锁药店,在资本市场上也出现了海王星辰、一心堂、老百姓等上市连锁药店。
但当我们把时间推后10年,再来看看当时的药店板块,我们应该能够惊人的发现,当时的药店板块同目前的诊所板块高度的相似,绝大部分的药店都是个体经营,夫妻父子店为主,鲜有连锁化或集团化的连锁药店,即便是有连锁药店,绝大多数都是连而不锁,加盟店加而不盟,各个药店甚至连进货都不统一,这些药店所呈“小、乱、差”特征,经营手法落后、信任度低,已经遇到了发展的瓶颈。
正是在这十年不到的时间里,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药店经营者,快速完成了转型升级,取得了惊人的发展,从而赢得了远超行业平均利润的收益,完成了原始记录。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当前的诊所行业正好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也可以说是一片浩瀚的蓝海,能够先行一步的一定会取得超长的发展。
事实上,国家层面已经在顶层设计上做出了规划的引导,如果能够顺势而为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叠加效应。下面从政策和市场两个方面进行简单的探讨:
政策红利释放
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国家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二十)条中明确提出“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健全全科和专科医疗服务合作分工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所在“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上具备天然的优势,“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显然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而民营医院这几年已经高速发展起来,文件所说的“社会办医”很大程度上是讲民营诊所这个板块。因此可以明确,在国家顶层战略层面,已经为诊所的发展进行了保驾护航。
事实上,除了在国家战略层面进行的规划,在战术层面国家也对诊所行业的发展呵护有加,从方方面面进行了引导和保护。
其中最具体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国卫医发[2019] 39号文件《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中进行详细的规定。遗憾的是,行业内对此文件的关注和解读较少,下面引用几条最有代表性的条款进行简单分析:
“简化准入程序。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 。举办诊所的,“报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这部分规定,可以说是为诊所的举办彻底松绑,而且也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的审批流程。
“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这是在政策层面为医生在诊所多点执业进行了鼓励,也在为诊所吸引到高水平的医生做了人力资源的准备。文件甚至明确“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
“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各试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过程中,可以根据诊所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在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这项规定,等于是讲长期游离于国家医疗体系改革的诊所,纳入到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而且文件还具体规定“各试点地方在建立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时,将诊所纳入成员单位范围,帮助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文件同时为未来的诊所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不同专科医师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专科医师联合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鼓励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 “鼓励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国家首次相当于给予诊所类似于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类似的待遇,让诊所可以分享到国家医改这块大蛋糕,平等的参与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