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就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4月,随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大幕拉开,共有15家城市公立中医院参加改革……安徽在新一轮医改中担任了“排头兵”的角色。
扛起医改试点省这面“大旗”,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董明培切身感受到了医改大潮中政府与市场的“博弈”。为了兑现“患者就医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的承诺,近年来,安徽省在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方面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作用,放大医改政策的惠民效果。
探索“两次补偿”新模式
破除“以药养医”是医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弥补公立中医院在药品加成方面的损失,安徽省在政策上更“偏心”中医药,不仅仍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并在计算药占比时不包括中药饮片,还对中医药实行“两次补偿”机制。
该省选择了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开展“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中医药服务分类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两次补偿”新模式:第一次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补偿需方),采取现付制,通过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第二次由政府财政补偿(补偿供方),采取后付制,由政府财政按照中医药服务的质量、数量和满意度进行补偿,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引导中医医院发挥特色优势。同时,对公立中医医院实行差别化医保政策,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提高10%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杨骏说,实行这样的改革后,患者支出普遍减少。
家住亳州的李女士也切身感受到了变化。“带孩子到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看儿科,虽然专家号和诊疗费比以前增加了10元,但这10元全部由医保报销,自己减少了开销,村里的邻居都说看病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