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指导管理人重点招募投资人,但因兴大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过于复杂等因素,除通盈集团外,无他人表达投资意向。
持股比例为90%的原出资人杨旭清是兴大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双环铂”新药技术的发明人。各方以此为基础开启实质磋商,多次协商后提出重整计划框架:通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全额债转股,其他债权人全额一次性现金受偿;通盈集团为兴大公司提供后续经营所需资金、人力等多项支持;原出资人保留部分股东权益,并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享有一定变更权。法院多次召集相关方协商,协调冲突,尤其是最终,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今年4月2日,兴大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会议设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各债权人组均表决通过,而三家出资人则全部投反对票。会后,原出资人拒绝再次协商表决。管理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在计划草案已为原出资人保留33%股权份额并赋予其执行变更权的基础上,海淀法院主动尝试与出资人组再次沟通。三家出资人经慎重权衡,于6月20日再次表决并全票通过。7月2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