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行业秩序。
(十二)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内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机构内医疗废物操作,严惩将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遗撒、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转让买卖等行为。
五、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十三)实现机制成员单位间的规法衔接。各成员单位深入梳理本部门规章制度,实现各成员单位治理体系的贯通衔接,发挥制度防控作用。将纠风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推进,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十四)建立完善机制成员间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协处机制,开展“一案多查"。完善纠风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实现 “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制订成员单位纠风年度重点工作协同工作制度,形成重点工作的部门合力。
(十五)强化担当作为加强履职尽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机制成员单位承担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对所辖领域出现重大行风问题、履职不力的下级单位,要严格行政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