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在国务院批准之后,国家医保局牵头组织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4+7”药品集采),在试点的31种药品中,完成25种药品招标中选,其中选价比11个城市上年底最低价平均降低了52%,集中招采的效果非常明显。
在今年4月份25种中选药品在试点城市落地实施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9月部署这25种药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招采(“4+7”药品集采扩围)。承办药品集中招采的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披露:9月24日,参加扩围的25个省份及新疆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达25%。
至此,25种药品已基本完成全国统一集中招采。通过竞争,上一轮“4+7”药品集采试点中选企业有的已遭到淘汰,并未继续中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