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标注“特急”,抬头为广州市人社局的红头文件在医药圈广泛流传。这份文件就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GPO来了
早在去年7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1项改革措施。其中,就提到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包括:
增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和组织协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增加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及经办管理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
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平台,按照带量集中采购要求,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
而本次的网传文件,对GPO的建设及实施制定了时间表,计划分为过渡时间和实施时期:
6月底前制定GPO试行办法及目录、配送、结算、监管等政策的配套文件,并组建药事专家库、确定GPO采购平台及监管平台方案,落实经费等。
7月-9月,建设GPO采购平台、完成测试,编制采购目录,开展药品分层分组等
10月,启动GPO,药品采购切换至广州GPO平台试运行。
▍由人社、医保牵头
据接近广州市人社局人士透露,这份网传文件可信度较高,在国家机构调整,国家医保局成立,接盘药品采购的背景下,该文件对于业界来说,将是关注的重点。
根据网传文件,广州GPO将由人社、医保部门牵头,这与广东药交所和深圳GPO相比,均有很大的不同。以往卫生部门、人社部门争论不休的,药品采购工作究竟谁管这个问题,在如今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给出了答案,将由医保局全盘接手。
一方面体现了“谁付费、谁操盘”,尽可能实现30天回款;另一方面,在现实的医保资金下,将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以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截止目前,广东省宣布执行GPO采购的地区除了广州,还有深圳、东莞、佛山和广州等。
东莞已纳入深圳GPO平台进行跨区域联合采购,深圳GPO的运营方全药网也在积极拓展省内其他城市的业务;佛山明确由市社保局(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工作,负责搭建佛山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集中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单位。
作为以量换价的采购模式,GPO模式在降药价方面功不可没。上海是首个执行GPO采购的城市,据媒体报道,上海第一批GPO采购的时候,品种主要是抗微生物类药品,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可以预计,以广州的GPO,降价同样是药企无奈的选择。
最后,请大家重点关注“公立医院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这一点。“统一配送”的含义,值得深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