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与佛山市人社局在广州举行“省市共建”战略合作仪式。双方决定,以佛山市为单位,依托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佛山专区”,由佛山市人社局组织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集中采购,共同打造“省市共建”药械集中采购的新模式。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佛山市通过省平台采购药品和耗材,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带量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谈判议价、分步推进、全程监控等措施,探索推进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工作。
合作期间,广东省药交中心将为佛山市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服务、技术协助服务、交易服务,并协助佛山市创新药品交易方式、建立短缺药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开展耗材采购合作和三医联动相关工作的合作探索。
在业界看来,“省市共建”合作打造了创新服务的新模式,既有利于省级“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又可满足地方进一步降低药价的需求,并有利于全省药品采购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监管统一,有利于建立省市价格联动机制。
实际上,“佛山专区”的采购方案已经大致形成。按照今年3月初佛山发布的《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显示,佛山将根据省交易平台原有的药品目录分组情况,结合该市实际用药情况,由市人社局会同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编制《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目录内的药品划入佛山专区采购。方案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内已有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深圳GPO,以及正在建设的广州GPO三大平台。对于广东药品招采的走势,正如此前广东省卫计委主任段宇飞在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提出的,将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以量降价的基础上,实行“四个允许”:允许广州、深圳以市为单位GPO团购;允许其他地市以市为单位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组团、委托谈判采购;允许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形式与企业谈判采购;允许医疗机构组团集中配送。
业内人士分析,“佛山专区”采购模式与GPO不同,在鼓励地市探索采购的趋势下,下一步可能会成为广东省内主流的采购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