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时报此前报道,2013年,有人曾举报称,上海医药子公司国风药业的一款重点药品“红源达”向青岛31家医院行贿,当年上半年共有76.65万元的不当交易支出,占到相应销售收入的26%以上。根据举报材料所指,国风药业向医院和医生支付了总计为76.65万元的“结算费用”,最多的一家医院达到14.23万元。
另外,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上海医药控股子公司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青春宝”)的销售代表为企业谋取利益,向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行贿近6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8年2月至2016年12月间,被告单位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在使用药品过程中为正大青春宝等单位谋取利益,由担任重症医学科主任的被告人陈华尧及担任重症医学科主任助理、副主任的被告人吴同启,非法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代表陈洁、王某、张某、袁某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157万余元。后被告人陈华尧、吴同启将收到的药品回扣款以一定比例分配给科室全体医生。
此外,2008年2月至2016年12月间,被告人陈华尧接受陈洁的请托,为正大青春宝谋取利益,由被告人吴同启经手收受陈洁的药品回扣人民币58.6万元。2009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被告人陈华尧接受袁某的请托,为江西济民可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可信”)谋取利益,由被告人陈华尧经手收受袁某的药品回扣人民币1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