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发展中医药医改政策。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药饮片加成销售、医院中药制剂和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中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等政策,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点” 促进中医药学术进步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师带徒、进修学习、集中培训、远程培训、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速人才培养。实行优先落实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和职称评聘;优先安排新进编基层卫生院的中医药大学生享受大学生补助等政策。
建立名医评选机制。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推荐市级“名中医”参加州级“名中医”评选,成功申报了13个湖北省知名中医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