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正式下发。由于事关2020年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变化,因此该通知在网络上引发诸多业内专家解读和分析,主要集中在2020年药品招标的政策走向和应对方法。
对于药企来说,最关注的无疑就是山雨欲来的招标采购。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建议各药企抓紧查阅一下近两年的跨区域联盟采购文件,同时密切留意国家相关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