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药采〔2017〕136号)要求,现将申报的检验试剂产品外省省级中标价或挂网限价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中“企业公示-外省价格公示”菜单下查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数据库申报的检验试剂产品2014年以来,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 二、公示时间 12月01日-12月05日。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1.此次公示的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均以企业申报产品的“包装单位”计价。对原申报计价单位为“ml、人份、测试”等产品,公示价格已根据“包装规格”装量进行了换算,请有关企业认真核查。 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申投诉登记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官方网站截图等)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逾期不予受理。 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转交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地点: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厅援外培训中心六楼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