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罩在一片昏黄的雾霾中。而人民大会堂里正在提请第三次审议的中医药法,各项条款已经愈发明确。
从无到有,从雏形初具到走向成熟,中医药法的每一句表述,每一次修改,都经历了长期探讨与论证,饱含着艰辛,也承载着希望。参与此次中医药法立法的,无论是社会公众、人大代表,还是常委会成员,都在用“工匠精神”对中医药法草案“精雕细琢”。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所谓“工匠精神”,指的是一种追求极致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将其用来形容中医药法立法的过程,一点也不为过。在我见证的两次分组审议中,能切实感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们对法案的审议十分“走心”。
在这两次审议中,大到中医药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小到一个词语的表述,与会成员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甚至在一项条款上反复琢磨,力求完善、全面。
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为例,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对中药材质量的影响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中,并没有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做出相关规定。第一次审议后,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增加国家“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定,这条建议被采纳并写进二次审议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