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其所需耳鼻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XHXCZ-2018-021
二.采购内容:
耳鼻喉医用耗材 一批
(具体内容、配置、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7. 投标截止日期前12 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前6个月内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9. 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出具的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1.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详情页面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8日下午14:00-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55-31284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委家属院23号楼101室
联系人:谭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