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同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4、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担保事项作出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58,6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725.80万元的70.0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计算过程中,美元汇率按2019年4月1日汇率6.72折算。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04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19年度 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