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国办督查室随即派员赶赴山西省大同市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这是一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2018年1月29日、2月27日,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但是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百般推托,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从督查情况看,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既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有按照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工作,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互相推诿,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平城区社保中心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初,对承接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 大同市医保中心 变相实施取消的审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