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25日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标志着中医药国际化迈出重要一步。记者当天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中医药已成为我国国际交流合作的特色名片。
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与40余个外国政府、地区和组织签署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药院校。此外,中医药已经积极参与到我国与14个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中,以降低中医药市场准入,减少贸易壁垒。
如今,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影响日益扩大,中医药对外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高层次合作格局正在形成。
据了解,中医药已纳入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高级别合作框架;中韩、中新(加坡)、中马(来西亚)政府间传统医学合作会议机制已经建立。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中东欧国家、东盟、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构在传统医学国家政策制定、科学研究、标准化等领域的合作也在不断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