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处函【2019】15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2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8—7213872。
附件:1、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汇总表.xlsx
2、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汇总表.xlsx
3、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村卫生室汇总表.xlsx
4、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汇总表.xlsx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地址:
1、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汇总表.xlsx
2、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汇总表.xlsx
3、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村卫生室汇总表.xlsx
4、
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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