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场内想办法将考试题拍照外传,考场外有人负责答题并提供答案,考试通过支付3000元,不通过不收钱。近日,宝塔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吴起一医生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处罚金2万元,涉事4名考生成绩被判无效。
判决书显示,蔡某某(女)是吴起县妇幼保健院医生,与杭某某、韩某某系朋友关系。杭某某、韩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均是“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2019年5月中旬,杭某某打电话与蔡某某商量,让蔡某某在其参加的“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为其代做考试题并传答案,蔡某某答应并告知杭某某,考试共四门,考试通过支付3000元,考不过不付钱。杭某某将此事告诉了韩某某,韩某某同意让蔡某某给其传考试答案。
2019年5月22日凌晨6时许,蔡某某在自己的手机微信中创建了一个名称为“有我你放心”的群,之后又邀请杭某某、韩某某加入群中。杭某某还将此事告诉了王某某,将蔡某某的微信推荐给王某某,并将王某某拉进了“有我你放心”的群中。
随后,王某某又将此事告诉了刘某某,并将刘某某拉进了“有我你放心”的群中。“有我你放心”的群中共显示有七人,刘某某和韩某某是两个微信号。
蔡某某在微信群中要求考试的时候,考生将试题拍照发到群中,她做好后将答案传入该群供杭某某、韩某某、刘某某、王某某照抄。
“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延安大学组织的开始考试,分2019年5月25日和2019年5月26日两天考完,共考四场,分别上午和下午各考一场。
在随后的考试中,第一场考试中,由刘某某、韩某某将部分试题用手机拍照发到“有你我放心”的群里,第二场考试由杭某某的丈夫杨某某在考场外传送部分试题,第三场和第四场考试,由蔡某某通过其他途径看到部分考试题后将做好的答案发到群里,供杭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韩某某4人照抄。
法院另查明,杭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韩某某四人的考生成绩作废。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杭某某、王某某、韩某某、刘某某作弊,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因其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规,对蔡某某判处罚金20000元,作案使用的9部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12月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吴起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蔡某某最近都没有来医院上班,应该是长期请假了,对于其组织考试作弊一事自己并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