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药品“4+7”集中带量采购扩面企业座谈会。此前药品带量集采只在4+7个城市,即4+7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此次药品“4+7”集中带量采购扩面企业座谈会明确了集中带量采购还要继续推进,势不可挡。下面主要从医药企业角度谈此次医药集采政策扩围。
梳理此次座谈会内容,从医药企业角度看利好或利空。
利好:
1、多家中标,平分市场
最后中标企业,如若只有一家企业中标将给予50%的市场承诺,若有两家企业中标将给予60%的市场承诺,若有三家企业中标将给予70%的市场承诺。
改变了此前独家中标的方式,中标规则相比之前缓和不少,由于不是独家中标,企业即使没有报出最低价依然有后悔的机会,中标几率大大增加,预计未来集采降幅也会有所趋缓,可以看出这项内容对医药企业来说总体是利好的。
2、集采周期延长
根据有关信息,2家中标的品种采购期为1年,3家或3家以上中标的品种采购周期延长到2-3年。这样,中标企业将比预期的得到更长时间的缓和期,有利于中标企业业绩的稳定。
3、试点范围扩至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