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资源,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地、中医药原材料的输出地和最大的消费国。然而,目前,中医药传统经典名方却被不少国外公司无偿占有。他们通过合作、收购、兼并获得中国的中药知识产权,在所在国申请专利,禁止中国企业生产和销售。
所谓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尽管保护传统知识已成国际共识,但现状颇为尴尬。而中医药传统知识多处于公开状态,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强调保护新颖性和创新性,无法有效保护传统中医药。统计显示,我国不少现代中药没有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意味着将方剂全部公开,他人只要在现有方剂基础上稍作改动,就可能得到一个新的方剂。不公开方剂难以获得专利,公开了则可能导致方剂价值受损,这是中医药企业普遍面临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