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必须变被动防守为主动出击。从《专利法》的规定来看,专利权保护期限不过几十年,需要不断申请专利保护。有限的专利保护期,保护不了传承上千年的中医药。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只保护结果创新,不保护资源来源。因此,唯有从源头上保护好中医药的知识理论体系,才能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创新发展。例如,地黄丸家族由六味地黄丸加减而来。只要保护好制备六味地黄丸的“理和法”,知柏地黄丸、杞菊地黄丸、归芍地黄丸等“方和药”才会不断涌现。如果只保护“方和药”,不保护“理和法”,中医药创新的源头就会枯竭。与其下游拦坝,不如上游开源,对中医药经典名方形成“从头至尾”的整体保护,保护好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
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我们必须依法保护好中医药知识产权,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人类健康贡献更多的“中国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