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谭彩丹)11月26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举行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梁义敏,省医疗保障局、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合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联席会议由省医保局、卫健委、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等12个部门组成。目前,已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中选企业生产备货、确定配送企业,以及医院用药目录调整和换药等工作。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医保支付标准、落实药品用量、药品质量监管等配套措施。即将组织有关部门、中选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合同,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国家试点扩围中选结果在全省正式落地实施。
下一步,江西省在落实国家试点扩围工作的同时,将积极探索全省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科学遴选部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较为充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药品,组织开展我省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全省老百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