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该目录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报送的省级推荐目录基础上而形成的,目的是为了落实2018年1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评:
文件监管措辞较为缓和。不同于去年年底卫健委文件“辅助用药”的称呼,此次印发的目录名称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相比前者更为缓和,部分地区如江西省与福建省都采用了类似的说法;对目录内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目录外药品加强处方管理;对三级医院的考核指标为“使用情况监测”而非“减少使用”。整体来看,文件重点在于对临床用药的规范管理。
首批监控品种均为化药及生物制品,后续批次以及中药版监控目录将陆续出炉。根据米内网数据,首批20个监控品种2018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额合计超过600亿元,涉及超过200家药企,均为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品种或国家医保目录品种,符合终端用量大、注射剂型等特征,与我们先前的预测一致。先前各地区监控目录中频繁出现的中药并未出现在首批国家目录中,预计出台窗口也已不远。
国家重点监控目录出台早有预期。国家级辅助用药目录出台并非超预期,从去年年底开始各省市便已开始开展辅助用药目录统计报送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辅助用药列入考核指标。年初至今已有至少10个城市发布了辅助用药目录。随着政策方向明朗,投资者对于类似的政策出台的敏感程度已逐步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