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催生出全国与区域、政府与企业、综合与专业不同集采平台共同发展、相互竞争、优胜劣汰的发展格局。中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体质特征、自然条件等使人们的用药需求存在很大不同,完全由国家实施全国药品统一集中招采并不现实,可能的选择应该是鼓励市场创新,允许多种模式并存并相互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比如,对一些高度统一的药品,可以由国家组织统一的集中招采;而对于大量普通药品,则允许地方政府组织本辖区的集中招采或跨辖区的联合招采。可以由政府直接组织药品行政化集中招采,也可以在政府主导药品集采规则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允许企业进行市场化集中集采并通过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可以允许各类药品以及医用耗材全面采购的综合平台企业与专注于某类药品或医用耗材的专业化平台企业并存。
在这方面,深圳市于2016年就开始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公开透明、全程监控”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并于2017年这是在全市公立医院实施,取得了广泛认可的明显效果。2018年开始,具体负责招采运营的平台企业走出深圳,向东莞等广东省其他城市推广,2019年进一步推广到广西梧州、黑龙江哈尔滨、新疆石河子、吉林延边等城市,并从公立医院扩大到其他医疗机构乃至零售药店,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及改革成果,并积极支持国家25种药品统一集采在深圳等相关城市的落地实施,与国家全国统一集中招采并行不悖,并可相互支持。可以说,这成为深圳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领域的又一重要创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