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卸招牌受伤后,工头拒绝为其支付手术费用,并将伤病中的他拉回同乡住处。无奈之下,外来务工人员苟某来到了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诉至法院,最终获得10万元的赔偿。苟某日前特意赶制“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广州市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如果没有法援律师的尽职尽责,我的赔偿款肯定要不回来”。
受援人苟某在广州打拼多年,2018年3月份,同乡李某介绍其到自己所在的工程队做电焊工人。苟某向工程队工头杜某说明了自己虽懂电焊操作,但没有考取焊工技术职称,杜某表示懂操作即可,当天即可上班,口头约定工资标准为290元一天,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杜某也没有为苟某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意外保险。
2018年3月23日,杜某安排苟某到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蚬涌市场进行招牌拆卸工作,在拆卸伸缩伞时,伸缩伞突然弹出并砸向苟某,导致苟某从两米高的梯子上摔下,事发后昏迷约1小时。
医生诊断苟某左足跟粉碎性骨折,建议住院行手术治疗,如不选择手术治疗,不排除骨折处愈合不理想。然而工头杜某拒绝支付手术费用,并将伤病中的苟某拉回同乡李某住处。
2018年3月29日,杜某通过李某将260元生活费带给苟某,并明确答复其将昏迷状态的苟某救醒,已尽人道义务,苟某的腿伤与其无关,而且招牌拆卸工程其已转包给李某,苟某有什么要求也应找李某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