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受到了业内强烈的关注。其中任务专栏3 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中 “重点开展电子证照、药品追溯、药品品种档案、医疗器械编码数据库和化妆品监管5个方面20个信息化标准的编制工作”相关内容被自媒体进行了解读。
有自媒体认为这是国家药监局要自建首营资料共享平台,不仅“质管部的档案库可以取消了”,并由此判断“这下等于宣判相关地区首营资料共享产品的死刑”。
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对国家药监局拟建设的电子证照系统的误读和演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