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湖北省科投集团再次向武汉中院提交了查封被申请人亚太药业的财产线索,明确了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随后法院对其申请予以准许。
裁定书显示,亚太药业共有5个银行账户被裁定冻结一年时间,该案保全标的总限额4.3亿元。其中包括亚太药业在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的1个账户、在绍兴瑞丰农商行柯桥支行的2个账户、在浦发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的1个账户、在北京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的1个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亚太药业在公告中称,尚未收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法律文书,将尽快核实。而武汉中院裁定书称,该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对此,北京一位资深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中可能存在程序瑕疵,但在司法实践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资产,法院很多时候会在裁定文书送达前执行,将涉案财产进行冻结。
裁定书载明,如不服裁定,亚太药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武汉中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湖北省科投集团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也不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