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月5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九届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4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2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计算,任期均为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经公司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成为监事会的成员。 三、监事候选人提名(一)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 1、公司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