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月5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每位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