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每位提名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3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19年5月10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资格的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前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6、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