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拒收“红包”问题治理范围扩大至工程招标、医药采购等领域,严肃处理违规收受“红包”的行为:
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红包”;
严禁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而北京、上海,也在6月份下发相关文件,提出清查医院药房药房托管、医院之间的托管行为,清理和医院有合作的“院边店”,严查开大处方、大检查行为,要严管医疗设备的捐赠、投放、租赁,严禁捆绑销售等变相采购耗材试剂的行为,以及防止耗材采购价格过高,防止高值耗材滥用,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