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原卫生部在此基础上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颁布修订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1995年7月,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通知,我国开始实施药品GMP认证制度。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并于1999年6月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从2008年1月1日起,药品生产企业认证必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提高了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一步强化了软件管理,检查项目由原来的225项增加到259项。
认证标准的提高使药品生产企业入市门槛更高,对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要求更严。这对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整个医药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由医药大国变成医药强国打下良好基础。
2011年1月,原卫生部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药品GMP即为2010年版。
在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感慨万千:发展永无止境,中国医药事业将更加强大。
(作者:曹玉泉 刘国权;作者曹玉泉离休前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刘国权为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离退休党总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