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藏医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藏医药事业发展迎来“高光时刻”。
青海是藏医药重要的发源地和传播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不断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2018年,全省共有公立藏(蒙)医医院28所,民营藏医医院19所,藏医诊所326个,已建成和在建的中藏医馆437个(藏蒙医馆184个),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省藏医院尼玛教授成为我省首位“国医大师”,桑杰荣获“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在全省范围评选出“青海省名藏蒙医”9名,建设全国名老藏医传承工作室11个,青海大学藏医学院于2006年获批藏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