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明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两次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大力支持海南省在服务贸易和健康旅游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快推进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中医药领域的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起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支持三到五家局管(属)中医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将品牌、商标、技术、管理等以特许经营方式提供给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使用,所得经营收益用于自身建设发展;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允许国内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下在先行区调剂使用;积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旅游融合发展,立足海南省多年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积累的经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前期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将海南省确定为将三亚市中医院确定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机构,将海南省优秀机构纳入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同时支持海南省允许省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的医院资产,设立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实体。
除了支持海南省落实《实施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会同商务部将海南省有条件的机构纳入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的原创优势,加快中医药服务与医疗旅游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海南有关部门就《实施方案》再做深度的落实和推进工作,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做出有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