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生健康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确保医疗机构不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二是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三是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试点扩围还纳入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一步扩大中选药品的覆盖范围,确保群众能用上降价后的中选药品,使改革红利落到实处。
(原题为《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答记者问》)
责任编辑:蒋子文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新闻报料:4009-20-4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