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下《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禁止药房托管。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禁止药房托管的说法。随后,全国各省相继发文,明确叫停药房托管。
一般而言,一家医院的药品配送企业可能有一二十家,如果其中某一家成为托管企业,等于获得了该医院绝大部分的药品配送权,即“独家配送”。
业内人都清楚,医院药房是目前国内药品销售最重要的渠道。通过药房销售出去的药品,占全部药品市场份额高达80%。因此,众多医院的药房,从大三甲到基层,都成为药企的“兵家必争之地”,随之也引发了一系列药房托管所带来的问题,包括垄断、贿赂等等。
本次,上海再次强调严查医药领域垄断,重点查处违法为各级医疗机构指定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的行,是对药房托管的又一次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