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将从12月份起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全省(不含国家“4+7”试点城市西安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驻陕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围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联采办组织的联盟地区(陕西)药品集中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同时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据测算,预计陕西省全年将节省医药费用2.59亿元。
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周玉能介绍,今年3月25日,西安市落实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明确中选药品配送和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政策。截至9月底,西安市“4+7”试点的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6009.96万(片/粒/支),占本地区标的量的1383.25%,采购总金额9047.94万元。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分别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的88.19%和60.41%。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初步实现以市场换量、换价,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陕西省此次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坚持带量采购,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今年9月24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联盟省份开展联合招采,产生了联盟地区(陕西)药品集中采购25个中选品种及价格,中选品种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城市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