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
飞检已步入常态化
引导行业优胜略汰
事实上,药品质量检测已成为监管部门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6年9月,《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实施以来,飞行检查的常态化趋势逐渐明显。随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发布“史上最严”的《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让医药行业大检查风暴席卷全国。
近年来,全国食药监系统逐年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据《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显示,CFDA组织开展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药品GM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流通检查及国际观察检查共计751项,相较于2016年,增长率高达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