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国首个自主研发抗癌新药泽布替尼在美国上市,让人们看到了我国创新药研发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值得一提的是,该药的研发企业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济神州)用完善的知识产权布局为药品上市保驾护航。
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中,有这样一幕场景,一名白血病患者老奶奶哭着说“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
平均一名白血病人需要吃原价4万元一瓶的特效药来维持生命,对于一般中产阶级家庭来讲,结果无非是慢慢消耗最后无法负担昂贵的医药费。
很多进口药物因为无法触及的高昂价格而让很多人没有权利拥有治愈疾病的机会,而国内市场许多效果无差别的药,却是能让人负担得起的价格。
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仅为20年,开放是为了更方便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公用,更快的促进科技发展。
然而最发人深思的是,当专利权和生存权处于对立面的时候,道德和法律的天秤应该向哪边倾斜?
如果要想解决患者无法承担药物费用的问题,可能更多还是应当考虑药企捐赠以及社会援助等等方式。如果要强制性的挥动强仿这把刀,斩断的可能是未来的医药研发发展线,甚至是更多人的生命。
事实上美国90%的新药都会在专利即将到期的是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并且其中34%的药物专利保护期都得以延长3年以上的时间。
其实并不是大家所想的商家是奔着谋利去的那样。专利药的定价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药品的研发以及上市之后的推广,新药的研发所花费的成本其实大多数都已超过10亿美金,研发需要投入的时间也大大超过十年。这些投入出去的成本,只有等到新药研发成功上市之后,才能申请到相应的专利保护,这样才能保证前期研发所投入的资金得到回收。
再换个角度思考,如果发明的药物不能得到专利的保护,药厂收不回相应的成本,明白来讲就是赚不到钱,明明可以通过抄袭得来的东西,为什么偏要投入精力和头发去换取那些可能会被别人偷走的劳动成果?
药物专利保护期作为维护药企利益的法宝,即使他可能需要消耗巨大的财力和人力。药品对于老百姓来说,是能治病的根,但专利对于研发药物的企业来讲,却是能够保护创新成果和科研资金,以及维持各行业发展的命,世界上有很多难以解决甚至未被探索的疑难杂症,医疗资源需要不断被挖掘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