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难免发生事故,刮刮蹭蹭更是常有的事。
但是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涉及到医药费垫付的问题时,各位车主一定要掂量掂量,这钱该不该你出?
【首先】记住一点,没有法律规定需要你来垫付!
【其次】事故责任不明确之前,你也没有理由垫付!
【再有】事故中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可能会打水漂!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通常做法是“见票理赔”,只有在拿到医药票据后才能拿到相应的保险金,先期垫付的医药费可能无法及时拿到票据,无论期间发生什么变故,后期可能存在理赔不能的风险。
●“钱票同步”原则●
垫付行为,是肇事方单方的支付款项的行为,由于付款的同时并未获得票据,从而使得肇事方在自掏腰包后却无法向保险公司凭票办理理赔,无法获得相应保障,这也正是垫付的风险所在。
●肇事方先行垫付费用时的风险防控●
当然,如果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确实给伤者造成了侵权伤害的,肇事方先行垫付费用确实符合我国传统中的与人为善,这种行为也是当今社会所弘扬和鼓励的。但是律师提示,在先行给伤者垫付费用时,肇事一方必须注意把控如下两点:
1、垫付费用的金额要适度。
2、严格把控票据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