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概念普跌,医药商业跌幅较大
今天,三大指数尾盘均上演冲高回落走势。截止收盘沪指涨0.02%,深成指涨0.67%,创业板指涨0.68%。其中,医药概念板块大跌,在行业板块跌幅榜前十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医药商业板块跌幅较大。

2、囤药无必要,奥密克戎毒力接近季节性流感!
背后的原因,应该是疫情防控的拐点,对于个人来说,是否有必要囤药?如果有相关症状,如何合理用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表示,目前发现的新冠肺炎病毒的新增感染者中,更多的是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则保持适度休息、多饮水即可,不需要用药及任何其他治疗措施,按目前政策只要做好隔离,避免传染即可。专门针对新冠肺炎自行备药,特别是大量囤积特定药物的意义不大。
此外,据央视新闻报道,针对本轮疫情传播特点,有关专家做了进一步解读:1、奥密克戎毒力明显减弱,非常接近季节性流感,可防、可控、也可治;2、广州收治了16万多例感染者,没有死亡病例,重症病例仅4例;3、现在阳性病例主要表现为上呼吸道症状,少数患者会全身痛或腹泻;4、无症状患者、轻型患者或普通型患者大多数5天左右就能转阴,少数患者10天左右转阴。
3、购药数量猛增,浙江多地告诫操纵市场价格封顶将被罚五百万
政策消息面上,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事实上,自5日晚起,除宁波外,杭州、诸暨、莲都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都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告诫书,金华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发布购药相关提醒。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在《告诫书》中提醒,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告诫书》明确,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封顶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封顶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封顶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