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都有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台湾省就出了一个这样的孝子,纪先生今年已经58岁,在家中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7年来帮助中风重病在母亲支付了1068万元(新台币)的费用。
但是后来他发现了母亲竟然有巨额的资产,然后这种纪先生就改口说这7年来的医疗费用都是代付款,要求目前还回来。但是法院认为,纪先生的付出是子女尽孝道的部分,并非代垫,另不当得利的部分也不成立,最后判决纪先生败诉。

判决书里说,纪先生的妈妈2012年车祸后行动不便,纪先生出钱请看护全天候照料,直到2014、2015年连续两次中风,病情恶化才被送入护理之家。由于每月花费高昂,从2012年开始至今7年的费用一共1068万元皆由纪先生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