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纪先生认为,妈妈实力雄厚,而且名下还有大笔的存款和不动产,虽然这是他尽孝道才支出这笔巨额费用,但是自己的哥哥们一分钱都没有出,如果妈妈离世,兄弟几个均分财产会让纪先生感到很不公平,这才让纪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支付的医药费改为“垫付”,并要求成为妈妈的监护人。

但是法院认为,纪先生与母亲并没有委托关系,因此代垫付的部分并不成立。另外,还有纪先生提出的不当得利部分,是为人子女尽孝道的责任,与法律规定的抚养规定不一致,因为认为纪先生的述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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