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医药商业公司向在重庆开展业务的药企传达了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实施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的要求,表示该院将执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未提前备案或者与事先备案人员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接待,并且,相关的诚信守规行为和违规不良行为均将记入诚信记录档案。
通知要求30日内,该院医药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代理机构,要协助来院开展业务活动的代理人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企业范围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信息化物资等,人员不仅是医药代表,还包括市场部经理、产品经理等等。
此前,8月22日,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也曾发布通知,各科室医药代表接待政策将变更,门诊和病房不得私自接待医药代表,如需拜访,需要提前预约并备案登记。
当时没有发布正式文件,今日正式文件已出,预计一个月后即将正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