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1-6月,皓元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11%、51.67%、57.47%和56.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1.60%、49.55%、49.66%、48.76%。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皓元医药销售费用分别为1856.44万元、3225.02万元、4714.24万元、2473.64万元。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0.67%、10.74%、11.53%、9.94%,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4.05%、3.32%、3.10%、2.69%,在可比上市公司中最高。
“公司销售费用较高,具有合理性。”皓元医药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皓元医药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面向客户群体众多,订单处理量大,需要较多的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和占比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在Google、Baidu等知名互联网平台进行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产品的线上推广,线上推广的模式也导致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0年11月9日,皓元医药首次上会,其间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部分产品涉及第三方专利等问题引起上市委关注,公司因此被出具暂缓审议意见。
上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曾询问皓元医药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等专利相关情况。皓元医药称,公司工具化合物的销售主要面向制药厂商、科研单位及院校等,作为其进行科学研究以及药证申报使用,且单个产品的重量多以微克、毫克、克为单位。公司在售的工具化合物中,虽然部分产品存在第三方专利权,但由于适用“安全港条款”规定的,公司制造、销售存在第三方专利权的工具化合物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情况。
皓元医药存在一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被冻结的情况,而被冻结的原因是因为涉嫌集资诈骗。皓元医药在对中国经济网的回复中表示:“新余诚众棠仅持有公司2.6578%的股份,该等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杭公拱冻财/解冻财字[2019]JC136号),由于新余诚众棠主要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韦杰控制的金诚财富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调查,新余诚众棠持有的皓元医药148.149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66%)被冻结,冻结时间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